索 引 号: | 000562513/2020-0011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霸州镇 |
发文日期: | 2020-11-08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霸州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霸州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 ||||
发布机构:霸州镇 发布日期:2020-11-08 | ||||
|
||||
各村街(社区、居委会)、镇有关科室: 按照上级要求,现将《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霸气办字【2020】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警启动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8时,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村街立即采取行动,逐企业、逐工地通知到位,填写送达回执,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各项管控措施: 1、有环保手续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无手续企业(含已安装环保设备)严格执行全部停产;2、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维修作业机械除外);市区主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3、加强施工工地管控,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现场搅拌等;4、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禁止焚烧秸秆和垃圾、落叶等。 此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形势严峻、要求严格,上级将派驻多个专项检查组随机抽查,我镇也将组织巡查队伍不间断昼巡夜查,对发现问题的一律顶格处理。
附件:《霸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霸气办字【2020】40号)
霸州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8日 |
||||
|
||||